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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動產的交易糾紛層出不窮,買賣雙方都擔心權益受損,專業房仲建議,可以採用「買賣價金信託履約保證」制度,藉由這種第三人信託管理的方式,同時保障買賣雙方的權益,讓購屋風險降到最低。
■ 依約究責 違約方需負賠償責任
「買賣價金信託履約保證」是一種不動產交易安全的機制,將買賣價金以信託方式管理,確保買賣雙方就買賣價金的往返安全無虞,並由建築經理公司負責流程審控與代書管理作業,並負擔價金保證之責任,可以有效防止一方的惡意或意外情勢所造成他方價金權益的損失,增進買賣過程的順利與安全。
東森房屋業務部李勳燦副總說,簽立買賣契約後,若發生可歸責賣方之因素而解除買賣契約時,可由建經公司將買方已給付之價金返還給買方;相反的,如果發生可歸責於買方的因素,以致於無法結清尾款、解除買賣契約,而且無法回復產權到賣方名下時,也由建經公司代替買方來負擔這些尚未給付之價金,以確保賣方權益。
■ 買賣雙方多討論 交易安全有保障
李勳燦表示,履約保證的施行,只要在簽約時,請房仲業者或請代書申請即可,相關的費用則依不同的建經公司或保險機構、銀行而有所不同,而且其保障內容也不盡相同,買賣雙方不妨可共同討論並多加詢問,選擇較適合自己的信託方式,以保障自己在不動產交易上的安全。
資料來源:網路地產王 97.12.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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