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氣不佳,民眾購買預售屋,建商倒閉、無法完工的風險上升,消基會統計,每年都有建商倒閉的申訴案件,今年景氣不佳,建商倒閉的申訴案件數,恐會增加,購屋人如何自保,專家建議,消費者一定要細問,透過四大履約保證、信託契約,保障自身權益。
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召集人林旺根說表示,民眾購屋時,最好先問業者,是否提供履約保證或信託管理。
永慶房屋代銷協理王財旺指出,購買預售屋時,建商提出的保證服務,分為履約保證及信託管理2種方式,履約保證分為完工履保、價金履保,而信託管理則分為產權信託、價金信託等。
他說,建商通常會把重要訊息轉載到買賣合約上,消費者應仔細詢問,保障自身權益。
王財旺說,建商出具的履保或信託契約,保障內容不一,以「價金履約保證」為例,建商財務困難倒閉,履保內容雖註明,會將消費者的價金全數返還,但有的會另立但書,須在2年內未完工,才會全數返還價金。
建商宣告倒閉時,如果完工期還有一段時間,銀行不會撥款給建商,但是,也不會返還價金給消費者。
至於近2年較盛行的信託管理中,「產權信託」類似完工履約保證,是指建商在興建前,就先將土地與建物信託給銀行或建築經理公司,讓銀行或建經公司以第三人的身分進行監管,並簽立續建合約,當建商發生財務危機,銀行或建經公司應找營造商續建。
消費者應注意,有些建商並未簽立續建合約,當建商倒閉時,銀行便成為土地所有權人,可決定處分土地或將案子交由另一家建商續建。
林旺根認為,只有「產權信託」是不夠的,必須同時進行「價金信託」,也就是在銀行或建經公司設立「專款專用」帳戶,才可確保消費者所付出的價金,專用在土地上或不被建商動用,而且和履約保證一樣,一直到買賣手續完成且交屋後,才將價金提撥給賣方,以保障消費者權益。
資料來源:中時電子報 97.11.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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